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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史研究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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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83402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4-02 18:3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机关各(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文史馆普法宣传工作,根据《2022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黔法宣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省文史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意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普法对象

机关各处(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及工作措施

普法工作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强化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红十字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加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共同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党组(党委)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等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主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工作措施:

1.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1”反间谍法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及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2.深化全体工作人员遵法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及年度述职内容;组织开展在线学法及考试,“智慧普法云平台”在线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不断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网络普法宣传。利用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微信、网站、在线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相关法治宣传,同时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协作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4条。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二)个性普法工作内容及工作措施

普法工作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文史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在抓好以上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文史馆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全面推进省文史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措施:

1.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青年理论学习会等,开展以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更好的发挥文史馆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2.按照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到乡村振兴帮扶点,高校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文史馆普法宣传,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馆党组成员、副馆长曾达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组联处、文研处、书画处、编辑部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唐山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昱晴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51-6851513)。

五、普法效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为文史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法律保障。

六、相关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分析研究普法工作情况,全年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4条。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员关注“中国普法”“黔微普法”等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网络普法平台资源学法用法,要按要求参加在线学法,“智慧普法云平台”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不低于95%,对影响馆机关普法达标的处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将追责问责。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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