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 115号)
索 引 号: |
GZ000001/2015-32447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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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5-09-0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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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 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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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机构编制方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2月11日
贵州省文史研究馆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文史研究馆列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省编发(2001) 12号),贵州省文史研究馆(以下简称省文史馆)为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在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馆员的安排方面,接受省委统战部的归口指导。
一、主要职责
省文史馆是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文史研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馆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发挥馆员专长,支持和组织馆员从事文史研究、著书立说、编辑书刊、撰写回忆录、写诗作画及其他艺术创作和交流活动。
(三)发挥馆员参政议政作用,为西部开发和我省的经济建设献计献策。组织馆员参加社会文化教育工作,参加各地文化团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活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四)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以文会友,为祖国统一做出贡献。
(五)协同省委统战部做好馆员选聘工作。
(六)为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七)办好馆属贵州书画函授学院和业余书画学校,指导馆属社团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文史研究馆设4个处(室、部)。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公产、图书资料、综合治理和离退休人员、馆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联络处。
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考察遴选新聘馆员、特聘研究员;联络和组织馆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参政议政,收集和反映馆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目标管理工作;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三)文史研究处。
组织馆员进行文史诗词研究、著书立说、古籍整理、书画创作展览和文化交流等活动;收集馆员著作和珍贵历史文献资料;指导“文光书画会”和“历史文献研究会”的工作。
(四)文史丛刊编辑部。
编辑出版文史丛刊和其他刊物,开展国际国内的文化交流活动。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省文史馆事业编制26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3名(含兼职1名),巡视员或助理巡视员1名;正副处长(主任)8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2名。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