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祖岳,男,汉族,1923年10月生,湖南新宁人,中共党员。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1948年冬,赴云南罗平县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1月调中共罗盘地委工作,历任滇桂黔边区纵队罗盘支队警卫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黔西南游击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同年8月,任中共盘普工委委员、晴隆地下党负责人。解放后,历任晴隆县副县长、县长、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干部中等学校教务组长。 1979年文史馆恢复建制,调任贵州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党组成员。
参与创办馆办刊物《贵州文史丛刊》、贵州业余书画学校,兼任《丛刊》主编。组织并参加校点(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发起组织贵州历史文献研究会,发表多篇研究和整理古籍的文章,点校顾炎武从未刊印的遗稿《肇域志》湖北部分、台湾《淡水厅志》部分遗稿和《平刚日记》、周素园《光明日记》部分遗稿,共10余万字,分别在《贵州文史丛刊》发表。
先后撰写和帮助老同志撰写回忆录40余万字,发表文史论著、杂文、诗词约30万字,其中一部分收入《黔故谈荟》、《贵州杂文》、《黔风诗刊》等专集。曾任贵州省政协第五届委员,贵州历史文献研究会理事、秘书长,贵州出版工作者协会理事,贵州省文光书画研究会名誉会长。1988年离休。
2005年7月因病在贵阳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