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隆芬,女,汉族,1940年12月生,贵州兴义人,中共党员。贵阳师院(今贵州师范大学)数学系毕业,留校工作。 20世纪80年代初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工作。 1987年3月调贵州社会科学院,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1991年调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1997年兼任贵州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2000年任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巡视员。曾任政协贵州省第六、第七届委员,第八届常委,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知识分子领导小组成员,贵州省海外联谊会、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贵州支边扶贫发展基金会副会长;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兼职教授。
曾在省和全国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主要文章有:《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前提是充分尊重知识分子》,《发展民族经济增强民族团结》,《重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政治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灵活性》,《加快民族人才培养,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关于民办教师弃教从农、弃教经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当代大学生思想态势分析》;《贵阳塑料七厂改制中的调研报告》。组织、领导并参与了省委统战部《贵州宗教状况》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两个课题均在中共中央统战部获奖。2003年退休。